准业主有三个方案

根据7月12日闵行区政府主导召开的“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准业主信息发布会达成的意向,31日,在闵行区政府的协调与督促下,开发商律师根据《未倒楼预售合同后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和《第三方莲花河苑》,

根据上述细则,莲河畔花苑未倒的准业主有三个方案。

方案一:准业主选择继续履行预售合同,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按照《预售合同》约定割让总房价的5%,割让金自《预售合同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110年内 并且,梅都不动产承诺继续按《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履行义务。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的,准业主有权按照《莲华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处理方案》及其《操作细则》处理预售合同的解除。 梅都不动产负责赔偿损失或违约金,扣除实际支付的5%的折扣后,将余额支付给购买者。

此外,上海万科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科”)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保证购房者执行《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处理方案》及其《操作细则》,并对购房者实行特定期限( 2009年6月27日起,

方案二)准业主也可以与梅都房地产、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企业(如有)合作,就《预售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除进行协商。 准所有者已支付的房价款和已支付的房价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梅都不动产向购房者融资的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实际偿还的融资利息)。

方案三:准业主还将在指定判断机构2009年8月15日前,根据2009年6月27日的市值判断房价并出具报告,与上海万科就购房人退还的住房退款进行协商,并向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企业( 准业主可以获得已支付的全部房价与根据判断报告获得的市值差额,扣除梅都房产代准业主支付的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莲花倒楼后续方案公布 万科受邀第三方托管”

 

 

万科做出四个承诺

上海万科也于7月31日发布“通告”,对莲河畔景苑未倒向楼买家做出4项承诺。 以下是《通告》的原文。 取决于/ br// h// br// h /。 尊敬的莲河畔景苑没有倒向大楼购买者

应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梅都企业”)的邀请,我企业作为第三方托管莲华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现在的通报如下。

1、我企业作为领域知名公司,秉承我企业一贯的理念“客户是我永远的合作伙伴”,积极为社会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组建有力团队,以最大的努力和技术投入确保莲华河畔景苑的后续建设

2、莲华河畔景苑楼盘地区优越、环境良好,我企业有信心,有能力通过我公司主机改善和提高该楼盘的环境质量、建筑质量,不辜负广大客户对万科楼盘质量标准的期望。

3、我企业确保在年5月31日前按照预售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4、我企业妥善解决梅都企业履行预售合同《关于后续履行未倒观楼预售合同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的相关事项。

标题:“莲花倒楼后续方案公布 万科受邀第三方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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