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实习记者李卓从北京出发的
被曝光时,明大科技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对此,鑫诺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医疗卫生、医疗器械行业的李洪奇律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就目前的公开新闻而言,明大科技共有三大责任, ”。
关于行政责任,天津明大企业和永清明大针织厂都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生产公司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没有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是“医疗器械监督”
关于民事责任,明大科技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药监部门责令公司回收的5000只已售口罩违反合同,明大科技据此承担合同金额的商品价值赔偿和合同约定中的违约金,还要求合作公司赔偿 “侵权纠纷”在明大科技的事前推广中使用中药和红外线等药物术语,有关“新型流感病毒抑制口罩”的虚假推广和查处可能会对这些药物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侵权,但这种定性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另外,明大科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阻碍灾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劣质预防、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预防传染病的假药、劣质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BR ] 规定“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遏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虚假推广利用广告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欺骗许多人,非法压低违法所得数额”[/br /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
标题:““抑甲流病毒口罩”或面临三大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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